




布格替尼(Brigatinib),一种创新的肺癌治疗药物,于2022年3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适用于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该药物通过抑制异常的ALK蛋白,从而减缓肿瘤生长,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本文将详细介绍布格替尼的使用方法和用药指南,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如何安全有效地使用这一药物。
布格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80毫克,但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应先以每日90毫克的剂量进行服用。这种逐步递增的剂量方案有助于减轻初期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在用药期间,布格替尼应在饭前至少1小时或饭后至少2小时服用,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如果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应根据医生的指导调整剂量或暂停用药。
布格替尼为口服药物,每次90毫克,每日一次,饭前或饭后均可服用。患者应整片吞服药片,不要压碎或咀嚼。如果漏服一剂或在服药后发生呕吐,不应补充漏服剂量,而应在下次服药时间服用规定剂量。这种规律的用药方式有助于维持稳定的药物浓度,提高治疗效果。
如果患者在服用布格替尼后出现不良反应,可以根据医生的指导调整剂量。常见的剂量调整方案包括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例如,如果出现3级或4级的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伴2级或以上肌肉疼痛或无力,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在症状缓解或恢复至1级后,可以以相同的剂量或降低的剂量继续治疗。
在布格替尼治疗前应控制血压。治疗2周后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如果尽管接受了最佳抗高血压治疗,仍发生3级高血压,则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待症状消退或改善至1级后,以相同剂量继续治疗。对于4级高血压或3级高血压复发,应考虑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无法避免与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合用,则应更频繁地监测患者。对于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评估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如果发现并停用相关药物或调整剂量,可以在症状消退后以相同剂量继续治疗;否则,应降低布格替尼剂量。
建议患者报告任何视觉症状。如果出现新的或恶化的2级或以上视觉症状,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进行眼科评估。在2级或3级视觉障碍恢复至1级严重程度或基线时,应降低剂量继续治疗。如发生4级视觉障碍,应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尤其是在前3个月内,应监测AST、ALT和总胆红素。如果发生3级或4级肝酶升高伴胆红素≤2×ULN,应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症状消退或恢复至1级或以下(≤3×ULN)或基线时,以降低剂量恢复治疗。如果在无胆汁淤积或溶血的情况下发生2-4级肝酶升高伴总胆红素升高大于2×ULN,则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开始使用布格替尼前应评估空腹血清葡萄糖,此后定期监测。根据需要开始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如果通过最佳医疗管理仍无法充分控制高血糖,则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直至充分控制高血糖,并考虑降低布格替尼的剂量或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布格替尼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合用会增加布格替尼的血浆浓度,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应避免布格替尼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合用。如果无法避免同时给予强效CYP3A抑制剂,则将布格替尼每日一次剂量降低约50%。如果无法避免同时给予CYP3A中效抑制剂,则将布格替尼每日一次剂量降低约40%。停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后,恢复使用CYP3A抑制剂前耐受的布格替尼剂量。
布格替尼作为一种有效的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治疗药物,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对于患者的安全和疗效至关重要。通过遵循上述用药指南和注意事项,患者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应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布格替尼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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