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格替尼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类型肺癌的靶向药物。这种药物由老挝东盟生产,主要成分包括布吉他滨、布加替尼、卡布宁布格替尼、布吉替尼、Alunbrig、brigatinib、AP26113。布格替尼主要用于治疗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特别是那些对克唑替尼不耐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本文将详细介绍布格替尼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以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布格替尼适用于治疗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这类患者通常已经尝试了其他治疗方法,如克唑替尼,但效果不佳或不耐受。布格替尼通过抑制ALK蛋白的活性,减缓癌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从而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并提高生活质量。
布格替尼的推荐剂量如下:
1. 初始剂量:前7天每天一次口服90毫克。
2. 维持剂量:从第8天起,每天一次口服180毫克。
3. 剂量调整:如果因不良反应以外的原因中断布格替尼治疗14天或更长时间,则在增加至既往耐受剂量前,以90毫克每日一次的剂量恢复治疗,持续7天。
4. 与食物同服:布格替尼可以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应整片吞服,不要压碎或咀嚼药片。
5. 漏服处理:如果漏服一剂或在服药后发生呕吐,不应补充漏服剂量,而应在下次服药时间服用规定剂量。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调整布格替尼的剂量:
1. 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3级或4级不良反应,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待症状缓解后以较低剂量继续治疗。
2. CYP3A抑制剂: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避免同时使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如果无法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则将布格替尼剂量降低约50%(从180毫克降至90毫克,或从90毫克降至60毫克)。如果无法避免同时使用中效CYP3A抑制剂,则将布格替尼剂量降低约40%(从180毫克降至120毫克,或从120毫克降至90毫克,或从90毫克降至60毫克)。
3. 肝肾损害:对于轻度或中度肝损害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损害患者,将布格替尼剂量降低约40%(从180毫克降至120毫克,或从120毫克降至90毫克,或从90毫克降至60毫克)。对于轻度或中度肾损害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肾损害患者,将布格替尼剂量降低约50%(从180毫克降至90毫克,或从90毫克降至60毫克)。
在使用布格替尼期间,应定期监测以下指标:
1. 肌酸磷酸激酶(CPK):患者应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压痛或无力。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监测CPK水平。如果发生3级或4级CPK升高伴2级或以上肌肉疼痛或无力,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在缓解或恢复至1级CPK升高或基线后,以相同剂量或降低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
2. 胰酶: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监测脂肪酶和淀粉酶。如果发生3级或4级胰酶升高,应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在消退或恢复至1级或基线时,以相同剂量或降低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
3. 肝功能:监测AST、ALT和总胆红素水平。
4. 血糖:开始使用布格替尼前应评估空腹血清葡萄糖,此后定期监测。
布格替尼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
1. 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使用布格替尼曾发生与ILD/非感染性肺炎一致的重度、危及生命和致死性肺部不良反应。应监测新的呼吸道症状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尤其是开始布格替尼治疗的第一周。出现新的呼吸道症状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患者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及时评价ILD/非感染性肺炎或其他呼吸道症状原因。
2. 高血压:在布格替尼治疗前应控制血压。在布格替尼治疗2周后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如果尽管接受了最佳抗高血压治疗,仍发生3级高血压,则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消退或改善至1级后,以相同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对于4级高血压或3级高血压复发,考虑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3. 心动过缓: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无法避免伴随使用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则应更频繁地监测患者。对于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评估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如果发现并停用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对该药进行了调整剂量,则在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以相同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否则,在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应降低布格替尼剂量。如果未发现有影响的合并用药,则如发生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4. 视觉障碍:建议患者报告任何视觉症状。出现新的或恶化的2级或以上视觉症状的患者,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进行眼科评价。在2级或3级视觉障碍恢复至1级严重程度或基线时,应降低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如发生4级视觉障碍应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在使用布格替尼期间,患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 饮食:布格替尼可以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但最好选择固定的时间服用,以保持稳定的血药浓度。
2. 药物相互作用:避免同时使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和诱导剂。如果必须使用这些药物,应咨询医生调整剂量。
3. 避孕:应告知育龄期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应建议育龄期女性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布格替尼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4. 储存:布格替尼应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温度控制:布格替尼应在原包装中不超过30°C保存,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防潮防湿: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布格替尼,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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