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拉吉布(Glasdegib)是一种用于治疗急性髓性白血病(AML)的靶向药物,主要通过抑制Hedgehog信号通路发挥其抗肿瘤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格拉吉布的用法用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以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药物。
格拉吉布的推荐剂量为100毫克口服,每日一次,从每个28天周期的第1天至第28天。在此期间,患者应同时接受阿糖胞苷20毫克皮下注射,每日两次,从第1天至第10天。对于没有不可接受毒性的患者,至少治疗6个周期,以留出时间进行临床反应。在有或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使用格拉吉布,不要分裂或粉碎药片,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
如果患者出现QT间期延长(QTc > 480至500毫秒),应根据临床指示评估电解质水平并补充。使用已知的QTc间期延长效应检查并调整伴随药物。在QTc延长恢复至≤480毫秒后,至少每周一次监测ECG,持续2周。如果QTc > 500毫秒,应中断格拉吉布的给药;当QTc间期恢复到基线30毫秒内或≤480毫秒时,以50毫克每日一次的减少剂量恢复。如果确定QTc延长的其他病因,可以考虑将剂量重新升级至100毫克每日一次。
如果出现QTc延长并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应永久停止格拉吉布的使用。对于血液学毒性,如血小板<10 Gi/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0.5 Gi/L持续超过42天,应永久停用格拉吉布和阿糖胞苷。对于非血液学毒性,如3级或4级毒性,应中断格拉吉布和/或阿糖胞苷直至症状缓解至轻度或恢复至基线。具体剂量调整如下:
对于肾脏或肝脏损害的患者,格拉吉布的使用尚未进行充分研究,因此在这些患者中应谨慎使用。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进行妊娠试验,并建议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用药后至少3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在开始格拉吉布治疗前,应评估全血细胞计数、电解质、肾功能和肝功能,并在第一个月内每周至少一次。治疗期间每月监测一次电解质和肾功能。在开始格拉吉布治疗前和之后的临床指示(例如,如果报告肌肉症状)获得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在格拉吉布开始前、开始后约一周监测心电图(ECG),然后在接下来的两个月每月一次,以评估QTc延长。如有异常,应重复心电图检查。某些患者可能需要更频繁和持续的心电图监测。
格拉吉布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0%)包括贫血、疲劳、出血、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肌肉骨骼疼痛、恶心、水肿、血小板减少、呼吸困难、食欲减退、嗅觉障碍、粘膜炎、便秘和皮疹。患者应密切监测这些症状,并在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及时联系医生。
孕妇应避免使用格拉吉布,因为该药物可能导致胚胎-胎儿死亡或严重的出生缺陷。在开始治疗前,应对有生殖潜力的女性患者进行妊娠试验,并建议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用药后至少30天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建议妇女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不得母乳喂养。
对于先天性长QT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电解质异常或正在服用已知延长QTc间期药物的患者,建议更频繁地进行心电图监测。如果QTc增加到大于500毫秒,应中断格拉吉布的给药。QTc间期延长并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体征或症状的患者应永久停用格拉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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