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紫杉醇是一种用于治疗多种癌症的抗肿瘤药物,其主要成分是紫杉醇。这种药物通过抑制微管解聚,阻止细胞分裂,从而发挥抗癌作用。由于其独特的药理机制和广泛的临床应用,注射用紫杉醇已成为许多癌症治疗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正确使用该药物并注意其潜在的副作用至关重要。
注射用紫杉醇的剂量和给药频率因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所治疗的癌症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剂量推荐:
在使用注射用紫杉醇前,需将药物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1000ml中,使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输液器,并通过0.22μm的微孔膜过滤。输注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输注部位是否出现外渗或药物浸润,以降低输液相关反应的风险。
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根据肝功能指标调整剂量:
剂量调整应基于患者的具体耐受情况,后续疗程可根据患者反应考虑剂量递增。例如,乳腺癌患者的最大剂量为260mg/m²,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最大剂量为100mg/m²。
注射用紫杉醇可导致严重的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治疗期间需通过频繁的全血细胞计数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乳腺癌患者需在治疗第1天监测,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在第1、8、15天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00/mm³的患者禁用。若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³持续≥7天),乳腺癌和肺癌患者需减量;胰腺癌患者需暂停治疗直至中性粒细胞≥1500/mm³或血小板≥100,000/mm³。
感觉神经病变与剂量和疗程相关。乳腺癌患者出现≥3级神经病变需暂停至恢复至1-2级后减量;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恢复至≤1级后调整剂量。定期评估患者的神经系统状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是注射用紫杉醇的潜在风险之一。对其他紫杉类药物过敏的患者需谨慎使用。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治疗。对曾发生严重超敏反应的患者应考虑预处理,以降低再次使用时的风险。
总胆红素>5倍ULN或AST>10倍ULN的患者禁用注射用紫杉醇。胰腺癌患者总胆红素>1.5倍ULN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骨髓抑制毒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注射用紫杉醇是一种有效的抗癌药物,但其使用需严格遵循医嘱,注意监测和管理潜在的副作用,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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