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紫杉醇的药物信息: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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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5
注射用紫杉醇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多种癌症治疗的抗肿瘤药物,其主要成分是紫杉醇。该药物通过抑制微管蛋白的解聚,阻止细胞有丝分裂,从而发挥抗癌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注射用紫杉醇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适应症
转移性乳腺癌
注射用紫杉醇适用于治疗转移性乳腺癌。对于联合化疗失败后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推荐使用注射用紫杉醇。在临床试验中,该药物表现出良好的疗效,能够显著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并改善生活质量。
非小细胞肺癌
注射用紫杉醇还被批准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作为一线治疗药物,它通常与卡铂联合使用,适用于无法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这种组合疗法能够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缓解率。
胰腺癌
注射用紫杉醇在胰腺癌的治疗中也显示出良好的效果。作为一线治疗,它与吉西他滨联合使用,适用于转移性胰腺腺癌患者。这种联合治疗方案能够显著改善患者的预后,并延长生存时间。
注射用紫杉醇的适应症还包括卵巢癌、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和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这些适应症在临床实践中同样得到了广泛应用。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
注射用紫杉醇的用法用量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治疗方案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用法用量:
- 转移性乳腺癌:推荐剂量为260mg/m²,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一次。
- 非小细胞肺癌:推荐剂量为100mg/m²,在每21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卡铂需在每个周期第1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
- 胰腺癌:推荐剂量为125mg/m²,在每21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吉西他滨需在每个周期第1、8、15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
为了预防过敏反应,患者在使用注射用紫杉醇前12小时和6小时分别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20mg肌注,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不良反应
注射用紫杉醇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较少见。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 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 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 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性心动过速。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使用注射用紫杉醇时,患者和医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 预处理:治疗前需进行预处理,包括口服地塞米松、肌注苯海拉明和静注西咪替丁,以预防过敏反应。
- 监测血象:治疗期间需频繁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特别是乳腺癌、肺癌和胰腺癌患者。
- 避免外渗:输注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输注部位是否出现外渗或药物浸润,以防止局部组织损伤。
- 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谨慎使用。
- 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总胆红素>5×ULN或AST>10×ULN的患者禁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孕妇禁用,育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6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哺乳期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2周内不建议哺乳。
注射用紫杉醇的使用需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患者应严格遵守医嘱,定期复查,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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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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