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替莫唑胺是一种用于治疗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的药物。本文将详细介绍替莫唑胺的用法用量和用药指南,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该药物。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成年患者,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如下:
在同步放化疗期,患者需要每日口服替莫唑胺,剂量为 75mg/m2,持续 42 天。同时,患者需要接受 60Gy 分 30 次的放疗。在此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以监测血液学指标。如果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且非血液学毒性不超过 1 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则可以继续使用替莫唑胺。
在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 4 周,患者进入维持治疗期。第 1 个周期的剂量为 150mg/m2/日,每日一次,持续 5 天,然后停药 23 天。第 2 个周期开始时,如果第 1 个周期的非血液学毒性≤2 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ANC≥1.5×109/L 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则剂量可增至 200mg/m2/日。如果第 2 个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 200mg/m2。
对于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如下:
对于以前未接受过化疗的患者,替莫唑胺的口服剂量为每日 200mg/m2,持续 5 天。每 28 天为一个周期。在每个周期的第 22 天(首剂后 21 天)或该天 48 小时内,以及每周必须检查全血细胞计数,直至 ANC≥1.5×109/L 和血小板计数≥100×109/L。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 ANC<1.0×109/L 或血小板计数<50×109/L,下一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 100mg/m2、150mg/m2 和 200mg/m2。推荐的最低剂量为 100mg/m2。
对于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者,替莫唑胺的起始剂量为 150mg/m2/日。应根据 ANC 和血小板数量低值调整剂量。如果未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可增至 200mg/m2/日。
替莫唑胺在不同人群中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 3 岁或 3 岁以上的患儿中,每 28 天周期中替莫唑胺的口服剂量为 200mg/m2/日,持续 5 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儿的起始剂量为 150mg/m2/日,持续 5 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可增至 200mg/m2/日。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 2 年。
年龄≥65 岁的患者与年轻患者在替莫唑胺的安全性方面没有观察到总体差异,通常无需调整剂量。然而,老年患者(>70 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风险较大,需谨慎使用。
肝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替莫唑胺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轻度至中度肝损伤(Child-Pugh A 级和 B 级)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肝损伤(Child-Pugh C 级)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使用。
肌酸酐清除率(CLcr)为 36-130mL/min/m² 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CLcr<36mL/min/m²)的患者或正在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评估后使用。
替莫唑胺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需要注意:
在一项单独的期研究中,同时服用雷尼替丁未改变替莫唑胺胶囊的吸收程度或对其活性代谢产物单甲基.氮烯咪唑甲酰胺(MTC)的暴露。根据期试验中的一项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同时服用地塞米松、丙氯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 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等,不影响替莫唑胺的清除。同时服用丙戊酸,替莫唑胺清除率出现轻度但有统计学意义的降低。
尚未研究考察替莫唑胺对其他药品代谢或消除的影响。因此,患者在使用替莫唑胺时,应严格遵循医嘱,避免与其他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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