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替莫唑胺是一种广泛用于治疗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和间变性星形细胞瘤的药物。它由默沙东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被称为默克)研发并授权生产。作为一种口服新型烷化剂类抗肿瘤药物,替莫唑胺具有广泛的临床应用价值。本文将详细介绍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和用药指南,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一重要药物。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如下:
在同步放化疗期间,患者应每日口服替莫唑胺 75 mg/m²,共 42 天,同时接受放疗(60 Gy 分 30 次)。如果患者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 × 10⁹/L,血小板计数 ≥ 100 × 10⁹/L,且非血液学毒性 ≤ 1 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则可以连续使用 42 天,最多 49 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
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 4 周,患者进入 6 个周期的辅助治疗。第 1 周期的剂量为 150 mg/m²/日,每日一次,共 5 天,然后停药 23 天。第 2 周期开始时,如果第 1 周期的非血液学毒性 ≤ 2 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ANC ≥ 1.5 × 10⁹/L 和血小板计数 ≥ 100 × 10⁹/L,则剂量可增至 200 mg/m²/日。如果第 2 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 200 mg/m²。
治疗期间,第 22 天(首剂后 21 天)应进行全血细胞的计数。应按表 3(详见说明书)降低剂量或终止服用本品。
对于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如下:
对于以前未接受过化疗的患者,替莫唑胺的口服剂量为每日 200 mg/m²,共 5 天,每 28 天为一个周期。对于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者,替莫唑胺的起始剂量为 150 mg/m²/日。应根据 ANC 和血小板数量低值调整替莫唑胺的剂量。
必须符合以下实验室参数才能用药:ANC ≥ 1.5 × 10⁹/L 和血小板计数 ≥ 100 × 10⁹/L。第 22 天(首剂后 21 天)或该天 48 小时内以及每周必须检查全血细胞的计数,直至 ANC ≥ 1.5 × 10⁹/L 和血小板计数 ≥ 100 × 10⁹/L。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 ANC < 1.0 × 10⁹/L 或血小板计数 < 50 × 10⁹/L,下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 100 mg/m²、150 mg/m² 和 200 mg/m²。推荐的最低剂量为 100 mg/m²。
替莫唑胺应空腹服用,或至少在餐前 1 小时服用。有些患者在服用替莫唑胺后可能会出现恶心和呕吐的症状。如果在服药后发生呕吐,当天不应再补服替莫唑胺。
如果胶囊有破损,应避免皮肤或粘膜与胶囊内的粉状内容物接触。替莫唑胺胶囊不可打开或咀嚼,应用一杯水整粒吞服。
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患者的全血细胞计数,特别是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和血小板计数。如果这些指标低于正常范围,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暂停用药。
对于老年患者(>70 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风险较高,应特别注意监测血液指标。对于 3 岁或 3 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每 28 天周期中口服剂量为 200 mg/m²/日,共 5 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儿童患者,起始剂量为 150 mg/m²/日,共 5 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可增至 200 mg/m²/日。
肝功能正常的患者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患者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Pugh Class Ⅲ)或肾功能异常的患者尚无服用替莫唑胺的资料。对于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替莫唑胺,但不必降低剂量。
通过以上详细的用药指南和注意事项,患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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