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莫唑胺胶囊是一种广谱抗肿瘤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该药物具有较高的疗效和安全性,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医生的指导和药物说明书的要求。本文将详细介绍替莫唑胺胶囊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以及特殊人群的用药注意事项。
替莫唑胺胶囊的用法用量
替莫唑胺胶囊的用法用量因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使用指南: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成人患者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成人患者,替莫唑胺胶囊的用法用量如下:
- 同步放化疗期:每日口服 75 mg/m2,共 42 天,同时接受放疗(60 Gy 分 30 次)。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
- 维持治疗期:在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 4 周,进行 6 个周期的替莫唑胺胶囊辅助治疗。第 1 周期的剂量为 150 mg/m2/日,每日一次,共 5 天,然后停药 23 天。第 2 周期开始时,如果第 1 周期的非血液学毒性 ≤ 2 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 × 109/L 和血小板计数 ≥ 100 × 109/L,则剂量可增至 200 mg/m2/日。如果第 2 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 200 mg/m2。
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患者的全血细胞计数,特别是在同步放化疗期和维持治疗期。
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多形性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
对于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替莫唑胺胶囊的用法用量如下:
- 未接受过化疗的患者:口服剂量为每日 200 mg/m2,共 5 天,每 28 天为一个周期。
- 曾接受过化疗的患者:起始剂量为 150 mg/m2/日。应根据 ANC 和血小板数量调整剂量。
在治疗过程中,必须符合以下实验室参数才能用药:ANC ≥ 1.5 × 109/L 和血小板计数 ≥ 100 × 109/L。第 22 天(首剂后 21 天)或该天 48 小时内以及每周必须检查全血细胞的计数,直至 ANC ≥ 1.5 × 109/L 和血小板计数 ≥ 100 × 109/L。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 ANC < 1.0 × 109/L 或血小板计数 < 50 × 109/L,下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 100 mg/m2、150 mg/m2 和 200 mg/m2。
用药注意事项
替莫唑胺胶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特殊人群用药
替莫唑胺胶囊在不同人群中的使用有所不同,以下是特殊人群的用药注意事项:
- 儿童患者:3 岁或 3 岁以上的患儿中,每 28 天周期中口服剂量为 200 mg/m2/日,共 5 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儿的起始剂量为 150 mg/m2/日,共 5 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可增至 200 mg/m2/日。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 2 年。
- 老年患者:年龄 ≥ 65 岁的患者与年轻患者在替莫唑胺的安全性方面没有显著差异,通常无需调整剂量。但老年患者(> 70 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风险较大,需密切监测。
- 肝功能障碍患者:轻度至中度肝损伤(Child-Pugh A 级和 B 级)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肝损伤(Child-Pugh C 级)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使用。
- 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酸酐清除率(CLcr)为 36-130 mL/min/m2 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CLcr < 36 mL/min/m2)的患者或正在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评估后使用。
以上特殊人群在使用替莫唑胺胶囊时应遵循医生的指导,定期进行相关检查,以确保用药安全。
药物相互作用
替莫唑胺胶囊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能产生相互作用,以下是已知的药物相互作用:
- 雷尼替丁:同时服用雷尼替丁不会改变替莫唑胺胶囊的吸收程度或对其活性代谢产物单甲基氮烯咪唑甲酰胺(MTC)的暴露。
- 地塞米松、丙氯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 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这些药物不会影响替莫唑胺的清除。
- 丙戊酸:同时服用丙戊酸会导致替莫唑胺清除率轻度但有统计学意义的降低。
替莫唑胺胶囊与其他可导致骨髓抑制的药物联合应用时,骨髓抑制可能加重。因此,使用时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血液学指标。
不良反应
替莫唑胺胶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以下是常见的不良反应:
- 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 非血液学毒性:恶心、呕吐、脱发、疲劳、头痛、便秘、腹泻。
- 罕见不良反应:机会性感染(如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斯一约二氏综合症、变态反应(包括过敏反应)、间质性肺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M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