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曲波帕(艾曲泊帕乙醇胺片)是一种用于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和丙型肝炎相关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根据其说明书,该药物的使用剂量会因个体差异和病情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关于艾曲波帕推荐使用剂量的详细指南。
对于患有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的成人和6岁及以上儿童患者,初始剂量为50毫克,每日一次。东亚/东南亚血统或患有轻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Child-Pugh A、B、C级),剂量应减少至25毫克,每日一次。对于有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和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B、C级)的东亚/东南亚血统患者,考虑以12.5毫克,每日一次的剂量开始使用艾曲波帕。1-5岁患有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的儿科患者,初始剂量为25毫克,每日一次。
在开始使用艾曲波帕后,根据降低出血风险的需要,调整剂量以达到并维持血小板计数≥50x109/L。每日剂量不要超过75毫克。在使用艾曲波帕期间,定期进行临床血液学和肝脏检查,并根据医生建议修改艾曲波帕的剂量。每周评估全血细胞计数,直到达到稳定的血小板计数。此后每月获取有差异的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当在口服混悬液和片剂之间切换时,每周评估血小板计数,持续两周,然后遵循标准的每月监测。对于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B、C级)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艾曲波帕后或任何后续剂量增加后,等待3周后再增加剂量。
在最大每日75毫克的艾曲波帕治疗4周后,如果血小板计数未增加至足以避免临床重要出血的水平,则停用艾曲波帕。反应过度的血小板计数或重要的肝脏测试异常也需要停用艾曲波帕。停用艾曲波帕后至少4周内,每周获取具有差异的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
一般情况下,肾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使用艾曲波帕治疗肾损伤的经验有限,因此肾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肾功能指标。详情请遵医嘱。
艾曲波帕具有肝毒性,肝损伤患者应慎用。若必须使用,则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并密切监测肝功能指标。此外,儿童、青少年、老人、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有血栓栓塞风险等人群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必要时及时调整用药剂量。
艾曲波帕可与多价阳离子发生螯合作用,如铁、钙、镁、铝、硒和锌。因此,艾曲波帕应在抗酸药、乳制品和其他含有多价阳离子的药物(如矿物质补充剂)使用前间隔至少2小时或使用后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以避免螯合作用造成的吸收量显著减少。与血脂调节药物(包括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和辛伐他汀)合用可能会增加发生副作用的风险,因此联合使用时,他汀类药物需减量,并应仔细监测药物的副作用。
艾曲波帕应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温度控制在25℃,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艾曲波帕,防止药物受潮。湿度的变化也可能对艾曲波帕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储存时,要尽量避免在潮湿和干燥的环境中切换,保持产品的质量。艾曲波帕应远离阳光直射,光照可能会对药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可以选择一个避光的地方存放药物,或使用不透明的容器保护药物免受光的影响。艾曲波帕应放在原装容器中,密封保存。不要将药物与其他药物混合或转移,避免污染和损坏。定期检查药物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应立即联系医生或药剂师,获取进一步的指导。
免费咨询电话
400-00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