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达尼布(Nintedanib),商品名为OFEV,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的药物。本文将详细介绍尼达尼布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以及用药注意事项。
尼达尼布主要适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IPF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的肺部疾病,会导致肺组织逐渐变厚和瘢痕化,严重影响患者的呼吸功能。尼达尼布通过抑制多种生长因子受体,减缓肺纤维化的进程,从而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和延长生存期。
尼达尼布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50毫克,每日两次,给药间隔约为12小时。患者应与食物同服,用水送服整粒胶囊,不得咀嚼或碾碎服用。如果漏服了一个剂量的药物,应在下一计划服药时间继续服用推荐剂量的药物,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不应超过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300毫克。
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医生可能会调整剂量。如果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如肝酶升高、腹泻等,可能需要降低剂量至100毫克,每日两次。如果患者不能耐受100毫克,每日两次的剂量,则应停止使用尼达尼布。在治疗开始前及给药过程中,需定期检查肝功能,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应降低剂量或停药。
在使用尼达尼布治疗前,患者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包括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胆红素。在治疗的前三个月,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之后根据临床指征进行检查。如果患者报告了可能表明肝损伤的症状,如疲劳、厌食、右上腹部不适、尿黑或黄疸,应立即进行肝脏检查。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中断用药。
尼达尼布的常见不良反应之一是腹泻,大多数患者出现轻度至中度腹泻,发生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出现腹泻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使用止泻药物(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如果腹泻持续,则考虑减少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对于经过适当支持治疗(包括抗呕吐治疗)后仍持续出现恶心或呕吐症状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中断治疗。
孕妇使用尼达尼布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要告知孕妇尼达尼布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尼达尼布治疗时避免怀孕,并在治疗开始时、治疗期间和使用最后一剂尼达尼布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高效避孕药。哺乳期女性在使用尼达尼布治疗期间应避免母乳喂养。儿童患者使用尼达尼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患者在使用尼达尼布时应监测不良反应,因为老年人可能对药物更为敏感。
尼达尼布是一种有效的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药物,但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医生的指导,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及时处理不良反应,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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