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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8
尼达尼布(Nintedanib),作为一种口服小分子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该药物的用法用量和用药指南需要严格遵循医生的建议和药品说明书,以确保疗效和安全性。本文将详细介绍尼达尼布的用法用量及其用药指南,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这种药物。
尼达尼布的用法用量
常规用法用量
尼达尼布的常规用药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150毫克。具体的用药方法如下:
- 尼达尼布应与食物同服,用水送服整粒胶囊,不得咀嚼或碾碎服用。
- 给药间隔大约为12小时,例如,早上8点和晚上8点各一次。
- 如果漏服了一个剂量的药物,应在下一计划服药时间继续服用推荐剂量的药物,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
- 不应超过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300毫克。
剂量调整
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调整尼达尼布的剂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剂量调整情况:
- 不良反应处理: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肝酶升高、腹泻、恶心或呕吐,可能需要降低剂量或暂时中断给药。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剂量调整至100毫克,每日两次。
- 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级)患者可以减少尼达尼布的使用剂量后进行治疗,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不建议使用尼达尼布治疗。
- 肝酶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在1.5倍正常值上限(ULN)之内,且无中度肝损伤(Child-Pugh B)迹象时,可中断治疗,或将剂量降低至每次100毫克,每日两次。
初始剂量
尼达尼布的初始剂量通常为每天两次,每次150毫克。治疗开始前及给药过程中需定期检查肝功能,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应降低剂量或停药。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次100毫克,每日两次的剂量,则应停止尼达尼布治疗。
用药注意事项
肝功能监测
在使用尼达尼布治疗期间,肝功能监测至关重要。具体要求如下:
- 在开始使用尼达尼布治疗之前,应对所有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查。
- 治疗前三个月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胆红素),之后定期进行或根据临床指征进行肝功能检查。
- 如果患者报告了可能表明肝损伤的症状,如疲劳、厌食、右上腹部不适、尿黑或黄疸,应立即进行肝脏检查。
胃肠道反应管理
尼达尼布的常见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和恶心、呕吐。以下是一些管理建议:
- 腹泻:大多数患者出现轻度至中度腹泻,发生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出现腹泻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使用止泻药物(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如果腹泻持续,则考虑减少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
- 恶心和呕吐:对于经过适当支持治疗(包括抗呕吐治疗)后仍持续出现恶心或呕吐症状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中断治疗。恢复用药时,可以以全剂量(150毫克,每日两次)恢复,也可以降低剂量(100毫克,每日两次),随后增加至全剂量。
特殊人群用药
对于特殊人群,如肝功能不全患者和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尼达尼布的使用需特别注意:
-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级)患者需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剂量。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Child-Pugh 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不建议使用尼达尼布治疗。
- 有生殖潜力的女性:治疗开始前,需对有生殖潜力的女性进行肝功能检查,确保其肝功能正常。
通过遵循上述用法用量和用药指南,患者可以更安全有效地使用尼达尼布,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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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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