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格替尼是一种创新的肺癌治疗药物,主要用于治疗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2022年3月,布格替尼正式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本文将详细介绍布格替尼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这一重要药物。
布格替尼的推荐剂量为:前7天每天口服90毫克,之后增加剂量至每天180毫克,每日一次。患者应按照医生的指导持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如果因不良反应以外的原因中断布格替尼治疗14天或更长时间,则在恢复治疗前,以90毫克每日一次的剂量重新开始,持续7天,然后逐渐增加到之前的耐受剂量。
布格替尼可以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患者应整片吞服药片,不要压碎或咀嚼。如果漏服一剂或在服药后发生呕吐,不应补充漏服剂量,而应在下次服药时间服用规定剂量。为了保证药物的最佳吸收效果,患者在服用布格替尼时应避免食用葡萄、柚子等可能影响药效的食物。
在布格替尼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医生可能会建议调整剂量。例如,如果出现3级或4级不良反应,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待症状缓解后以相同剂量或降低剂量继续治疗。对于因强或中效CYP3A抑制剂引起的药物相互作用,医生可能会建议将布格替尼的剂量降低约50%或40%。一旦停用这些抑制剂,应恢复使用之前耐受的布格替尼剂量。
在开始布格替尼治疗前,应先控制患者的血压。治疗2周后,应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如果患者在最佳抗高血压治疗下仍发生3级高血压,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直到血压降至1级。对于4级高血压或3级高血压复发,医生可能会考虑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患者正在使用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降压药,应更加频繁地监测其心率。如果出现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评估可能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如果在停用或调整剂量后症状缓解,可以以相同剂量继续治疗;否则,应降低布格替尼的剂量。如果发生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患者在服用布格替尼期间应报告任何视觉症状。如果出现新的或恶化的2级或以上视觉症状,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进行眼科评估。在视觉障碍恢复至1级严重程度或基线时,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降低剂量继续治疗。如果发生4级视觉障碍,应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布格替尼作为一种创新的ALK抑制剂,为ALK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正确使用药物并遵循医生的指导,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风险。希望本文能为患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助力他们的治疗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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