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是一种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药物。该药物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女性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以下是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说明书推荐剂量及其用药注意事项。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推荐剂量为600毫克(3片200毫克薄膜包衣片),每日一次给药,连续服药21天,之后停药7天,28天为一个完整的治疗周期。患者应持续进行治疗,直到从治疗中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为了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患者应严格遵循医嘱,按时按量服用。
在某些情况下,医生可能会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和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例如,若患者出现间质性肺炎、皮肤不良反应、QT间期延长、肝脏毒性或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不良反应,应及时调整剂量。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与强效CYP3A抑制剂联用时,应特别注意剂量调整。应尽量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联用,若必须联用,则需将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剂量降至400毫克每日一次。如果剂量降至400毫克每日一次仍无法避免联用强效CYP3A抑制剂,应进一步将剂量降至200毫克每日一次。若停用强效CYP3A抑制剂,应在至少5个强效CYP3A抑制剂的消除半衰期后恢复原剂量。
在使用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期间,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和心电图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医生会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在服用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期间,患者应注意饮食健康,避免摄入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食物,如葡萄柚和葡萄柚汁。同时,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适量运动、充足睡眠和减少压力,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琥珀酸瑞波西利片。孕妇使用该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危害,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物可能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其男性配偶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至少3周(女性)或14周(男性)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对于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目前尚未确定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不推荐使用。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是一种有效的乳腺癌治疗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医嘱和说明书进行。患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饮食和生活习惯,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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