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博西尼(Palbociclib),商品名爱博新(IBRANCE),是由美国辉瑞公司研发的全球首个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CDK)4/6抑制剂。帕博西尼主要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本文将详细介绍帕博西尼的用法与用量,并提供一些用药注意事项。
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125毫克,每天一次,连续服用21天,之后停药7天,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应当持续进行,除非患者不再有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当与帕博西尼联用时,芳香化酶抑制剂的具体用法请参见其批准的说明书中的剂量方案。
帕博西尼应与食物同服,最好随餐服药以确保帕博西利暴露量一致。帕博西利不得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因为这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帕博西利胶囊应整粒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打开胶囊。如果胶囊出现破损、裂纹或其他不完整的情况,则不得服用。应鼓励患者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当天不得补服,应照常进行下次服药。
根据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中断和/或剂量减低给药。常见的副作用包括低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减少)、感染、疲劳、恶心、腹泻、口腔溃疡、脱发、食欲减少、呕吐和皮疹。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医生可能会调整剂量或暂停治疗。
帕博西尼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血液学参数,特别是中性粒细胞计数。如果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能需要暂停用药或降低剂量。在治疗的第一个治疗周期的第15天和第22天,以及随后每个治疗周期的开始时,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
帕博西尼可能会影响肝功能,因此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指标,如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如果肝功能异常,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暂停治疗。
帕博西尼不推荐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帕博西尼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3周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帕博西尼与其他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特别是与CYP3A抑制剂和诱导剂。患者在使用帕博西尼期间,应避免同时使用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因为这些物质可能增加帕博西尼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如果患者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应告知医生,以便评估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帕博西尼应储存在室温下(15°C至30°C),避免直接阳光照射和潮湿。开封后的胶囊应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
帕博西尼的价格因地区和供应商而异。例如,老挝卢修斯生产的仿制药版本,100毫克21粒的售价约为47美元,125毫克21粒的售价约为55美元。在中国,帕博西尼已经纳入医保范畴,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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