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多福韦(Cidofovir),又名昔多呋韦,是一种广谱抗病毒核苷酸类似物,1996年经美国FDA批准上市,主要用于治疗艾滋病患者合并的巨细胞病毒(CMV)视网膜炎。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抑制病毒DNA聚合酶,干扰病毒DNA链延伸,对CMV、HSV-1、HSV-2及部分腺病毒均具显著体外活性。该药未在中国大陆正式上市,亦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目前市场流通以科研级原料药及仿制注射剂为主,主要由国内外多家医药科技企业供应。
根据知识库信息,西多福韦原料药由多家国内化工与生物科技公司提供,包括湖北日升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供应西多福韦二水合物)、天津科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克报价38000美元)、上海默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旺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某企业还同时供应西多福韦二水物(CAS: 149394-66-1),储存条件要求2–8℃遮光密封,有效期3年。美国原研厂家为吉利德科学(Gilead Sciences),其上市制剂规格为375 mg/5 mL注射液,单盒售价约1095美元。
原料药价格存在显著区间差异:盖德化工网标示“建议售价1美元/克”(文档[4]),而另一来源显示“750美元起/克(≥5克)”,另有报价为720美元/克(≥10克),最小起订量为1克;布克化工网列明10克装报价未明确金额,但100克装为38000美元,折合380美元/克;西多福韦二水物则报价13000–23000美元(文档[5]),按常规分子量换算,其有效成分含量约为88%,对应单价仍高于无水物。需注意,上述均为科研用途原料报价,不含临床制剂注册、质检及冷链运输成本。
临床使用仅限注射剂型,标准规格为375 mg/5 mL无菌浓缩液,须用无菌水稀释后静脉滴注。该制剂需配合丙磺舒及充分水化方案使用,不可直接口服或外用。市面上所谓“现货25 mg/100 mg”小包装(如上海蓝木化工)属高纯度分析级试剂,适用于体外抗病毒活性检测(EC50=1.9 μM),不等同于人用药品。所有供应商均未声明具备GMP认证生产资质或国家药监局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西多福韦几乎全部经肾脏排泄,24小时内原型药物排出率高达90%。静脉给药前1小时必须输注0.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并在滴注中或结束后追加补液,以维持尿量>100 mL/h。同时须于给药前3小时口服丙磺舒2 g,之后2小时及8小时各追加1 g,以竞争性抑制肾小管有机阴离子转运体,降低肾皮质药物蓄积。未规范水化及联用丙磺舒者,急性肾损伤发生率显著升高。
妊娠早期(前3个月)属绝对禁忌,动物实验已证实胚胎毒性;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必须暂停哺乳;儿童安全性数据缺失,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患者;已有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5 mL/min)者禁用。治疗期间需每2周监测血清肌酐、尿蛋白及眼压——后者因CMV视网膜炎本身可致继发性青光眼,而西多福韦可能进一步影响房水动力学。
未开封注射液应避光冷藏(2–8℃),不得冷冻;配制后溶液须在24小时内使用完毕。禁止与含钙、镁、钾等多价阳离子的溶液(如林格氏液、乳酸钠林格)直接混合,否则易形成沉淀。西多福韦与齐多夫定(AZT)联用可能加剧骨髓抑制,与阿昔洛韦合用无协同增效,反而增加肾毒性风险,临床应避免无指征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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