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bociclib(瑞博西尼)是一种专门针对乳腺癌治疗的创新药物,属于CDK4/6抑制剂类药物。瑞博西尼通过抑制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和6(CDK4/6)的活性,有效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和增殖。本文将详细介绍瑞博西尼的用药说明,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这一药物。
瑞博西尼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用药作为女性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对于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患者,使用内分泌疗法时应联用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瑞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600mg(3片200mg薄膜包衣片),每日一次给药,连续服药21天,之后停药7天,28天为一个完整治疗周期。患者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药物,可以有或无食物送服。如果漏服一剂,且距离下次给药时间超过12小时,应立即补服;如果接近下次给药时间,则跳过漏服剂量,按正常计划继续服药。
瑞博西尼应储存于20°C-25°C的环境中,存放在原包装中。药品的有效期为24个月,患者应注意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药物。
瑞博西尼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建议孕妇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告知医生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哺乳期妇女在服用瑞博西尼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后至少3周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因为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给婴儿,导致严重不良反应。
瑞博西尼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患者在使用瑞博西尼时,未观察到与年轻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的显著差异。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Child-Pugh B级)和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级)患者应减少起始剂量至400mg。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谨慎使用。
瑞博西尼主要由CYP3A代谢,是CYP3A在体外的时间依赖性抑制剂。因此,应避免与已知有可能延长QT间期的药品(如抗心律失常药)联用。建议在开始使用瑞博西尼治疗之前,验证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的妊娠状态,并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在使用瑞博西尼的过程中,患者应定期进行心电图检查,监测QT间期的变化。如有必要,医生可能会调整剂量或暂停用药。常见的副作用包括恶心、腹泻、疲劳等,大多数患者可以通过调整生活方式和用药方案来缓解这些症状。
通过以上详细的用药说明和注意事项,希望患者能够更加安全有效地使用瑞博西尼,实现最佳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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