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是一种针对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厂(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靶向治疗药物。它通过抑制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和6(CDK4/6)的活性,阻止肿瘤细胞的生长和增殖。本文将详细介绍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用法用量及其注意事项。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推荐剂量为600毫克(3片200毫克薄膜包衣片),每日一次给药,连续服药21天,之后停药7天,28天为一个完整的治疗周期。患者应根据医生的指导,与芳香化酶抑制剂或氟维司群联合使用。如果患者从中获得临床获益,或直至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前,应继续进行治疗。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应在每天的同一时间服用,最好是在早晨。服药时应用水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或分割药片。如果错过了一次剂量,且距离下次服药时间超过12小时,应立即补服;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则跳过此次剂量,按正常时间服用下一剂,不应加倍服用。
对于出现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B级和C级)的患者,推荐剂量应减少至400毫克(2片200毫克薄膜包衣片)。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级)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也无需调整剂量,但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在Ⅲ期临床研究中,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组有9.3%的患者发生了至少一次QT间期延长事件,而安慰剂组为3.5%。治疗组中有2.9%的患者因心电图QT间期延长和晕厥而中断给药或调整剂量。患者在使用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期间,应定期监测心电图,特别是对于有心脏病史或正在使用可能延长QT间期的其他药物的患者。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孕妇在使用该药物前应告知医生,并了解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哺乳期妇女在服用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药后至少3周内,应停止母乳喂养,以避免婴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主要由CYP3A代谢,是CYP3A在体外的时间依赖性抑制剂。因此,可影响CYP3A酶活性的药物可能会改变琥珀酸瑞波西利片的药代动力学。患者在使用琥珀酸瑞波西利片期间,应避免与CYP3A诱导剂或抑制剂同时使用。如有必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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