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纳莫林(Anamorelin)是一种用于治疗由恶性肿瘤引起的癌症恶病质的药物。它主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胃癌、胰腺癌、结直肠癌等恶性肿瘤患者,尤其是那些出现体重减轻和食欲不振的情况。本文将详细介绍阿纳莫林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阿纳莫林被批准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相关的癌症恶病质,特别是针对以下类型的恶性肿瘤:
阿纳莫林适用于患有不可切除的进展/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尤其是那些体重减轻超过5%且伴有食欲不振的患者。此外,患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项:疲劳或倦怠感、全身肌肉无力、CRP值超过0.5mg/dL、血红蛋白值低于12g/dL或白蛋白值低于3.2g/dL。
对于患有不可切除的进展/复发性胃癌的患者,阿纳莫林同样适用。这些患者也需满足上述条件,并且营养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更为适合使用阿纳莫林。
阿纳莫林同样适用于不可切除的进展/复发性胰腺癌和结直肠癌患者。这些患者同样需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在营养治疗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阿纳莫林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疗选择。
阿纳莫林通过激活生长激素分泌素受体(GHS-R1a)来发挥作用,有助于改善患者的食欲和体重,从而提高生活质量。
正确使用阿纳莫林对于确保其疗效和安全性至关重要。以下是详细的用法用量说明:
成人通常每天一次空腹口服100mg的盐酸阿那莫林。服用阿纳莫林时,应确保空腹状态,即服用后1小时内不得进食,以免影响饮食。
使用阿纳莫林后,如果在3周内未见体重增加或食欲改善,原则上应停止用药。此外,如果没有超过12周的给药经验,应根据自身体重、问诊确认食欲等情况,定期讨论继续给药的必要性。
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仅在认为治疗有益性超过危险的情况下给药。此外,儿童患者应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老年人则需要一边观察状态一边慎重给药,因为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如肾功能、肝功能、免疫功能)可能有所下降。
在使用阿纳莫林时,应严格遵循医嘱,注意用法用量,避免与其他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同服。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防范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为了确保阿纳莫林的安全使用,患者和医疗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阿纳莫林具有钠通道抑制作用,可能引起心电图异常(如PR间隔或QRS宽度延长、QT间隔延长等)。因此,在给药开始前及给药期间,应定期测量心电图、脉搏、血压、心胸比、电解质等,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给药。
阿纳莫林可能引起肝功能障碍,因此在给药开始前及给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暂停用药并咨询医生。
阿纳莫林主要由CYP3A4代谢。与抗心律失常药、β受体阻滞剂、抗恶性肿瘤药物(如蒽环类药物)等合用时,可能会增加心脏毒性和致心律失常的风险。因此,患者在使用阿纳莫林时应避免与这些药物同时使用。
此外,阿纳莫林应储存在原装容器中,密封保存。不要将药物与其他药物混合或转移,避免污染和损坏。定期检查药物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应立即联系医生或药剂师,获取进一步的指导。
阿纳莫林的有效期为48个月,应在室温下保存,避免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阿那莫林,防止药物受潮,湿度的变化可能对阿纳莫林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储存时,要尽量避免在潮湿和干燥的环境中切换,保持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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